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上走在前、作表率,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为树立标杆,弘扬正气,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一)先进党(总)支部的评选推荐范围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党组织书记任职一年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范围为全体正式党员,且党龄在2年以上(2018年6月31日前入党)。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范围为担任党支部书记以上党内职务2年以上的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部的评选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 党(总)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整体功能充分发挥。班子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执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党员干部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健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
3.党内生活制度健全,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活动,活动形式有创新,能够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并取得实效。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针对性强,有创新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取得明显效果。
4.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教育工作,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严密,审查严格,手续规范。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条件
1.学习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学习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各方面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做自觉学习的表率。
2.思想好。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
3.工作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精通业务,敬业勤奋,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4.作风好。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性强,作风正,积极主动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师生的正当利益,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纪律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从政、依法执教;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条件。
1.带头学习理论知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决策坚强有力。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师生,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充分信赖。
3.所在的党组织各项制度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党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规范。
4.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工作思路新、方法好、执行力强。善于调动广大党员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党的一系列重大活动,发挥模范作用。
三、评选推荐的名额和方法
(一)评选推荐范围
符合评选条件的党(总)支部、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凡被推荐为省卫健委及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再重复表彰。
(二)推荐名额分配
先进党(总)支部:按照党组织总数20%的比例,拟评选表彰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3个,先进党支部7个。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正式党员总数15%的比例评选,拟评选表彰6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推荐方法
1.6月15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评选推荐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进行自查和初评,并将推荐结果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各一式两份)报学校党委组织统战部。
2.6月20日前,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共党员进行审核、评议,并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对象,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进行表彰。
四、评选推荐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相关单位(部门)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安排,真正把在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等岗位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威信高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个人评选推荐上来,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学校建设发展凝心集力、建功立业。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先进党(总)支部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