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1.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1次。
2.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严肃地开好会议,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3.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4.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按照规定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学校党委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发现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认为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