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学生工作部,与学生处合署办公。
2013年10月18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党的理论知识和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Copyright @ 2017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