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0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各系党总支、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圆满完成2015年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就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一)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级党组织要在2015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进行党性教育工作,确保全覆盖,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重点是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二)结合“讲理想跟党走 责任勇担当”专题网络培训,在毕业生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党性教育活动。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组织毕业生党员深入学习党章等关于党员的权利、义务和纪律要求等内容,使广大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走向社会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行各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要通过上一堂党课、过一次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各种形式,重点加强毕业生党员的转移组织关系教育。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明确告知党员《党章》中关于自行脱党的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通过正反两面案例教育,向毕业生党员讲明离校后转移组织关系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做,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衔接

(一)根据相关规定,为了便于接收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由所在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等表格的填写,同培养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二)对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毕业前尚未发展入党的毕业生,由所在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经所在党支部盖章后,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及成绩单、党组织培养考察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于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因故调整)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三、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管理

(一)请于6月20日前将《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见附件)发给学生党支部并张贴、传阅。

(二)请各系党总支6月20日前报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经审核通过后,以系党总支为单位集中办理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三)暂缓转移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必须在离校前填写《暂缓转移党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联系卡》一式二联,以系党总支为单位同《暂缓转移党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汇总表》一起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统战部。

四、相关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以对组织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材料归档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具体工作。

(二)各系党总支要指导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准确填写“转至党组织名称”;督促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党组织关系转至要去的单位;在对方党组织接收介绍信,将介绍信回执通过适当方式(邮寄或传真)寄至校党委组织统战部。各系党总支要设立并公布一个咨询电话号码,切实为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困难的毕业生党员提供服务。

(三)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请于7月7日(周二)前将开展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校组织统战部。报告内容包括:参加集中教育活动毕业生党员人数、覆盖率情况;开展教育活动的基本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的思考和建议等。

(四)所有要求上报的材料请不要改变表格内容,纸质文档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发至zyzzb2013@163.com。相关表格请从学校组织统战部网页上下载。

党委组织统战部地点:图文信息楼824室;联系电话:62576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