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省直工委和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标准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格次与内容
优秀: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精通业务,敬业勤奋,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群众威信高。
合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较自觉;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工作能力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作风比较扎实,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比较好,群众威信比较高。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学习意识;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一般;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一般;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能基本发挥党员的作用。
不合格: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民主测评时不合格票超过半数。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的档次与内容
先进: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有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到位;党内监督机制完善,组织生活质量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单位(部门)风正、人和,求真务实,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达标:组织健全,班子比较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比较强、作风比较正、威信比较高;比较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较扎实有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比较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比较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比较到位;党内监督机制比较完善,组织生活质量比较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基本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单位(部门)风气比较正、同志间比较团结,能够求真务实,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比较强,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不达标:组织不健全,班子不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弱、作风软、威信不高;不重视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够扎实有效;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或发挥作用不大,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不能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松懈;党内监督机制不完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有违纪行为;单位(部门)风气不正、同志间不团结,作风浮漂,党支部没有凝聚力、战斗力,各项工作一般或很差。民主测评时不达标票超过三分之一。
二、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民主评议党员
1、自我评议。党员要按照评议的内容,认真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一年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自我认定格次。
2、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会,根据党员的自我评议和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3、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党员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
4、组织确定。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员自我评议、党内外评议意见和党员的实际表现,提出对党员民主评议的格次,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直属党支部直接报学校党委审批。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
1、支部自评。各党支部按照评议内容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参照评议内容确定自我认定档次。
2、民主测评。学校党委根据评议内容组织党务工作部门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按照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对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先进党支部的比例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20%。
3、组织确定。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各党支部的自我总结、自我认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各党支部的档次。
三、评议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评议效果。
(二)评议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存入个人档案,先进党支部填写《先进党组织审批表》存入单位文书档案;对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不达标党支部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在45%以上或不合格票在30%以上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告诫谈话;对不达标票得票率在20%以上的党支部,由学校党委书记对党支部书记和支委进行告诫谈话。
(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记录,保存好各项基础资料。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报告和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结果汇总表于2014年1月3日前报送学校组织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