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我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突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发展党员的方针、原则,党员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不断完善。
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规范、管理机制完善,党内生活、发展党员、学习培训、党费收缴、按期换届、党内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党建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4.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5.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能有效地发挥服务、团结和组织群众的作用,形成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良好氛围,群众反映良好,满意度较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学习好。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学习和掌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所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作自觉学习的表率。
2.思想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作弘扬正气的表率。
3.工作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履职尽责,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作爱岗敬业的表率。
4.纪律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政、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决定决议,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作遵纪守法的表率。
5.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追求高尚品质,树立良好作风。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作服务群众的表率。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担任党支部书记以上党内职务,连续从事3年以上党务工作;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2.能够认真履行所担任党内职务职责,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在完成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所在党组织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评选推荐方法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从2011年或2012年“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中获得“先进”档次和“优秀”格次的先进典型中产生。
(二)评选推荐比例
先进基层党组织:按照基层党组织总数20%的比例,评选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3个、先进党支部6个。
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教职工正式党员总数15%的比例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评选5人。
(三)评选推荐程序
1.6月22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评选推荐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进行自查和初评,并将推荐结果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各一式两份)报学校党委组织统战部。
2.6月25日前,学校党委组织统战部将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对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考核,报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3.6月29日前,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后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确保评选推荐对象符合标准、经得起考验。要真正把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岗位上表现出色,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评选推荐上来,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先进、赶先进,更好地促进学校的建设发展。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