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巡察期间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位、部门: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就巡察期间干部外出请假报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对象和事由范围

全校在职中层及以上干部。

外出是指在学校接受巡察期间因公、因私、因病等事由离开郑州市区(包括在工作时间离校)。

二、报备程序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报请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接受巡察期间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单》(见附件),由学校迎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第二巡察组。

(二)学校中层正副职干部外出,按《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豫医专〔2022〕63号)文件办理手续,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接受巡察期间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单》(见附件),报送学校迎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

三、报备要求

(一)干部外出报备及请销假手续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纸质手续的,按照请销假流程先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办理,返校后当日补办。

(二)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时间、行程有变,应及时报送补充报告。

(三)未履行手续擅自外出的,按干部管理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见下载专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接受巡察期间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单



迎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