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4年7—12月份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04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关于收缴2014年7—12月份党费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各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要求,请各单位及时缴纳2014年7月—12月份党费,并将党费和党费收缴明细(一式两份),于12月10日前交送到组织统战部824房间。

组织统战部

2014年12月4日

共产党员党费收缴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