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0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2015届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在你们即将顺利完成学业、迈向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还需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手续。现将具体事宜告知你们:

1、离校毕业生党员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时,先由所在党总支集中办理、开具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由各党总支到党委组织统战部集中办理转出手续。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暂缓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必须在离校前填写《暂缓转出党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联系卡》,期间仍需按时缴纳党费、参加原所在党组织生活。毕业满2年仍未落实工作的要把组织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毕业生解除暂缓转出党组织关系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复件件和暂缓卡,必须将组织关系和党员材料一并转出,(除毕业生集中办理外,学校平时办理党关系转出时间为每周三、周四;卫计委为周每四下午,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4、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原所在系党总支、党支部或者学校党委组织统战部联系。(组织统战部地点:图文信息楼824室;电话:62576635;具体办理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最后,衷心地祝愿你们在新的人生征途上,学习进步、工作顺利!希望你们在新的学习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母校增光,为党旗添彩!

学校党委组织统战部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