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15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各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党员党关系接收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员发展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

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的档案审查工作,指派熟悉党务工作的负责同志,逐一审查新生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发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并作好审查记录。

1、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③入党积极分子(或党员培养对象)考察材料;④党校(或上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情况;⑤团组织推荐意见;⑥政审材料(含支部综合政审材料);⑦公示情况、⑧思想汇报等。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造假等现象。

3、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属异地(非学习或工作单位)培养发展;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党委或经上级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入党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培养和发展程序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等。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合格的,各系党总支要及时为他们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不符合要求的,暂不接收,按有关规定处理。

1、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审查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注意组织关系介绍信内容是否规范,抬头填写是否正确等。①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②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委员会”,去处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

2、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在下载《新生党员党组织档案材料审核登记表》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体转移情况登记表》,汇总新生党员信息,加盖党总支公章,带上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组织部办公室(824室)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三、其他有关要求

1、各系党总支要在9月20日之前,指派专人到校党委组织部为新生党员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办好后,要及时将新生党员信息录入《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填写《党员信息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校党委组织统战部

2014年9月13日

党员组织关系集体转移情况登记表.doc

新生党员党组织档案材料审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