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党员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时间问题。学校党委通常会在每年6月中旬、12月中旬研究党员发展问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党员发展的党总支(党支部)大会、党员档案审核上报材料等相关工作尽量在5月底、11月底前完成。
(二)党员档案的规范。党员发展过程中,档案要及时更新,填写规范、完整,不缺项。如: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预备党员,在填写栏里明确为“同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而不是“同意接收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正式党员档案里均要求有组织委员统一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新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审查情况登记表》。
二、党费收缴工作
今年上半年的党费收缴工作,要求5月27日、28日两天交至学校党委组织统战部。截止目前完成的有检验系党总支、公共基础部直属党支部、医学技术系党总支、药学系党总支、医学系党总支、后勤服务总支、继续教育部直属党支部、基础医学部直属党支部、思政部直属党支部、护理系党总支、离退休直属党支部。按时完成的有检验系党总支、公共基础部直属党支部、医学技术系党总支、药学系党总支。
三、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档案工作
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求上报以下材料:
1.2010-2013年校领导主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总结及支撑材料。
2. 2010-2013年学生党员培养、发展、教育情况(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及所占的比例、学生参加党校学习的活动记录及工作总结)。
3.2010-2013年学生党员发展规划。
4.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5. 2010-2013年学生党建工作总结
6.业余党校培训情况(课程安排、考试成绩、计划、通知、总结)(2010-2011、2011-2012、2012-2013学年)。
7.学生党员、入党积极份子、发展对象一览表及名单(2010-2011、2011-2012、2012-2013学年)。
8.学生党员帮扶活动材料(2010-2011、2011-2012、2012-2013学年)。